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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112年度各國小申請第1期程場所規費收入、雜項收入申請超支併決算及補辦預算支用計畫

  • 發布單位:國教科

112/02/21

一、本府業於112220日府教國二字第1122414100號函文各國小,另相關申請資料格式請到上開函文附件下載;為免影響其他送件學校之權益,欲申請支用學校請務必於規定期程內送件審核;逾期送件計畫者,申請資料將退還學校,於下一期程收件時再行送府憑辦。

 

二、另提醒本次如有申請資本門,請至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登錄後並列印補辦預算數額表。(之前所提送的word檔表格已改由系統列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