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處庫款支付科重申:針對113年度教育基金、基金專戶預算(納入集中支付者)所開立之113年度付款憑單,應於113年12月26日下班前將電子支付憑單自線上簽核系統完成表單放行,如有須檢送附件者(如:薪資清冊、繳款書…等),應儘速送支付科處理匯撥作業,逾時不予受理。
財政處庫款支付科重申:
針對113年度教育基金、基金專戶預算(納入集中支付者)所開立之113年度付款憑單,應於113年12月26日下班前將電子支付憑單自線上簽核系統完成表單放行,如有須檢送附件者(如:薪資清冊、繳款書…等),應儘速送支付科處理匯撥作業,逾時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