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為順利推動教育部112年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計畫,欲培訓本縣教師成為工作坊(A1、A2)講師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12700465N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貴校有意參加講師培訓之教師,請於112年1月20日前幫忙至下列網址填寫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2FwhtoTo4DQaKPCz6
三、講師培訓課程需先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A1、A2,方能參加培訓課程。
四、課程預計於寒假期間開課,課程時間出來會以信件方式通知,如有異動,會再另行告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