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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111年5月待遇全面性抽查之附件「待遇抽查操作步驟」步驟九內容。

  • 發布單位:縣府人事處
  • 資料來源:縣府人事處
  • 聯絡人:曾莉婷

  1. 本府111年5月17日府人給二字第1113109695號函諒達。
  2. 有關前開函文附件「待遇抽查操作步驟」步驟九之內容:
    1. )原文:「…並請依式填列「待遇查核結果表」後,檢附AF產製之校對清冊、5月份現有員額調查表、人員明細資料名冊與公教(常務)人員、技工工友駕駛及約聘僱人員薪資清冊,送交「人事業務輔導員」覆核。」
    2. )修正為:「…並請依式填列「待遇查核結果表」後,檢附AF產製之校對清冊、人員明細資料名冊與公教(常務)人員、技工工友駕駛及約聘僱人員薪資清冊,送交「人事業務輔導員」覆核。」
  3. 檢附修正後之「待遇抽查操作步驟」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