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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第1學期國中小特教專業服務經費結餘款繳回作業

  • 發布單位:特教科

(一)請各校自行結算金額填寫繳款書(無結餘款免填),逕至公庫辦理結餘款經費繳回作業。

(二)繳款書科目名稱:縣庫存款戶─基金─教育基金;收入機關:02003教育處。

(三)說明欄位:請註記「繳回113學年度第1學期國中小特教專業服務經費結餘款(付款年度:113年度;付款憑單號碼:0167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