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13日臺教國署原字
第1100083242號函辦理。
二、手語業於108年1月納入正式國家語言之一,除為公用語,
亦為臺灣聾人專屬文化,手語為視覺語言,表情為說話的
語調,為手語溝通之重要一環。好的手語翻譯會輔以鮮明
表情來強調語氣,讓讀者更理解語意。
三、為服務聾人,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每日疫情記者會搭配手
語翻譯,成為佈達重大消息標準配套,然近期部分學校拍
攝模仿疫情指揮中心影片,影片中手語翻譯員角色由學生
或老師扮演並隨意比劃,除無法正確表達,也不尊重專業
手語翻譯員。
四、教育部重申尊重「不同族群用語文化」、「手語翻譯專
業」等原則,請學校於辦理手語表演活動時,應在尊重聾
人族群文化及手語翻譯員之前提下,正確推廣手語文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