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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重不同族群用語文化

  • 類別:教務組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13日臺教國署原字

第1100083242號函辦理。

二、手語業於108年1月納入正式國家語言之一,除為公用語,

亦為臺灣聾人專屬文化,手語為視覺語言,表情為說話的

語調,為手語溝通之重要一環。好的手語翻譯會輔以鮮明

表情來強調語氣,讓讀者更理解語意。

三、為服務聾人,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每日疫情記者會搭配手

語翻譯,成為佈達重大消息標準配套,然近期部分學校拍

攝模仿疫情指揮中心影片,影片中手語翻譯員角色由學生

或老師扮演並隨意比劃,除無法正確表達,也不尊重專業

手語翻譯員。

四、教育部重申尊重「不同族群用語文化」、「手語翻譯專

業」等原則,請學校於辦理手語表演活動時,應在尊重聾

人族群文化及手語翻譯員之前提下,正確推廣手語文化。

發布單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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